01. |
問題: |
補助適用對象為何? |
解答: |
105學年度補助對象為5足歲(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出生)或經鑑輔會核定暫緩入學且就讀符合補助申請資格之公私立幼兒園幼兒。 |
03. |
問題: |
免學費是不是代表免費? |
解答: |
因為就讀幼兒園的收費項目中,包含學費、雜費、代辦費等費用,所以免學費並非免費。 |
04. |
問題: |
請問補助額度是多少? |
解答: |
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包括「免學費補助」及「弱勢加額補助」二項。就讀公立幼兒園免學費;就讀私立幼兒園每學期補助學費1萬5000元整。
另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可再請領弱勢加額補助。補助額度如下:
補助項目及
家戶所得級距 |
公立幼兒園 |
私立幼兒園 |
免學費補助 |
經濟弱勢
加額補助 |
免學費補助 |
經濟弱勢
加額補助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30萬元以下 |
免學費 |
補助雜費
及代辦費
|
15000元/每學期 |
15000元/
每學期 |
逾30-50萬元 |
10000元/
每學期 |
逾50-70萬元 |
6000元/
每學期 |
5000元/
每學期 |
逾70萬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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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問題: |
「弱勢加額補助」的家戶年所得計算標準為何? |
解答: |
計算標準為符合補助對象幼兒與其父親與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或養父母)合計之年所得總額。105學年度第1學期採計103年度綜所稅資料;105學年度第2學期採計104年度綜所稅資料。 |
06. |
問題: |
「5歲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有排富嗎? |
解答: |
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包括「免學費補助」及「弱勢加額補助」二項。
(1)「免學費補助」:幼兒只要符合年齡及就讀幼兒園資格,沒有所得限制。
(2)「弱勢加額補助」:除有家戶年所得之規定,並排除家戶擁有「第3(含)筆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總額逾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10萬元」者。但社會救助法所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經個案審核後得不列入不動產計算。 |
07. |
問題: |
要如何申請?需要先申請所得、財產資料嗎? |
解答: |
補助統一由幼兒就讀之幼兒園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送件。
(1)「免學費補助」:
家長無需填寫申請表,幼兒實際就學達1個月以上者, 幼兒園就可以到系統造補助清冊。
(2)「弱勢加額補助」:
幼兒園發申請表給家長,要申請補助者,園所可以到系統比對,比對後會有確認單告知家長比對結果。原則上,家長無須提供財稅資料,但對比對結果有疑慮或有其他扶養事實者,才需由家長自行申請相關資料,並將舉證資料交給園所。 |
08. |
問題: |
如果小孩戶籍地在外縣市,可以申請補助嗎? |
解答: |
幼兒只要符合年齡及就讀幼兒園資格,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由幼兒就讀的幼兒園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沒有戶籍地限制;但是,如果幼兒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則無法申請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 |
09. |
問題: |
我的小孩符合免學費補助資格,還需要繳學費嗎? |
解答: |
符合補助資格幼兒,就讀公立幼兒園者,採幼兒入學時即不收取學費的方式辦理;就讀私立幼兒園者,園方可比照公幼於幼兒入園時即予減免,或採收到政府補助款後再轉撥給家長的方式辦理。 |
10. |
問題: |
我的小孩是100年9月10日出生,105學年度可以申請本項補助嗎? |
解答: |
本補助的補助對象為當年度9月1日年滿5足歲之幼兒。如果是100年9月10日出生幼兒,於106學年度才可申請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 |
11. |
問題: |
我是單親媽媽,家戶年所得要怎麼計算? |
解答: |
倘為單親家庭,則計算符合補助對象幼兒與其監護人的年所得總額。如果該名幼兒監護權歸母親,則計算該名幼兒及母親的年所得總和。倘父母雙方均具有監護權,則必須計算該名幼兒及父母的家戶年所得總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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