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收費基準及退費辦法\
收費項目 |
收費金額 |
收費月數 |
大中班 應收金額 |
小班 應收金額 |
學費 |
4,700元/學期 |
1學期 |
0元 |
4,700元 |
雜費 |
1,100元/學期 |
1學期 |
1,100元 |
1,100元 |
材料費 |
335元/月 |
4.5個月 |
1,508元 |
1,508元 |
活動費 |
200元/月 |
4.5個月 |
900元 |
900元 |
午餐費 |
800元/月 |
4.5個月 |
3,600元 |
3,600元 |
點心費 |
870元/月 |
4.5個月 |
3,915元 |
3,915元 |
保險費 |
175元/學期 |
1學期 |
175元 |
175元 |
家長費 |
100元/學期 |
1學期 |
100元 |
100元 |
總計 |
|
|
11,298元 |
15,998元 |
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幼兒園應依下列規
定辦理退費:
一、學費及雜費: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提出離園者,全數
退還。
(二)入學後未逾六週離園者,退還三分之二。
(三)入學後逾六週而未逾八週離園者,退還二
分之一。
(四)入學後逾八週離園者,不予退費。
二、保險費及家長會費:依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
會設置等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三、其他代辦費:全學期收費項目按就讀月數比
例退費;每月收費項目按 離園當月就讀日數
比例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應發給退費單據,並
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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